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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市場化買賣基礎概念
1.參與電力市場化買賣的對象是哪些?答:全體工商業用戶,包含原執行年夜工業電價和普通工商業電價用戶。但不包含居平易近生涯(含執行居平易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間等公益性事業用戶)和農業生產用電用戶,居平易近生涯和農業生產用電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來源:微信公眾號“浙電e家”)
2.企業用戶若何參與市場?答:工商業用戶參與市場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直接參與市場;一種是間接參與市場。(1)直接參與市場:即選擇向售電公司購電成為批發用戶,或向發電企業購電成為批發市場用戶。110kV及以上的電力用戶可以選擇成為批發市場用戶或批發用戶;其余工商業用戶自行選擇售電公司代表參與電力批發買賣。(2)間接參與市場:即電網企業代表購電,新裝用戶默認為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用戶可以在每季度末15日前選擇直接參與市場,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相應終止。
3.新裝、過戶用戶若何參與市場?
答:新裝用戶默認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若要參與市場化買賣,請及時參與市場買賣,于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選擇下一季度起直接參與市場買賣。過戶用戶在過戶失效后,將更換新的用電戶號,過戶后的新客戶,默認由電網公司代表購電,執行代表購電用戶價格;用戶也可以繼續選擇直接參與市場買賣,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以新戶號進行市場注冊,下一季度起直接參與市場買賣。
4.什么是電力批發買賣?
答:電力批發買賣是指發電企業與售電公司或電力年夜用戶之間通過市場化方法進行的電力買賣活動的總稱。現階段,是指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年夜用戶等市場主體通過雙邊協商、集中競價等方法開展的中長期電量買賣。
5.什么是電力批發買賣?
答:電力批發買賣是指售電公司與工商業用戶開展的電力買賣活動的總稱。
6.什么是電力中長期買賣?
答:電力中長期買賣普通泛指在發用電時間前多日以上周期進行的買賣,包含多年買賣、年度買賣、多月買賣、月度買賣、月內買賣。中長期買賣可以提早鎖定價格,有利于穩定預期,有利于設定年度生產經營活動。
7.我省電力中長期買賣都有哪些買賣品種?答:現階段,我省電力中長期買賣重要開展電能量買賣、發電權買賣、合同轉讓買賣、綠電買賣等。
8.什么是綠電?什么是綠電買賣?答:綠色電力產品(簡稱綠電)重要指風電和光伏等清潔動力發電電力,條件成熟時將慢慢擴年夜至合適條件的水電。綠色電力買賣(簡稱綠電買賣)特指以綠色電力產品為標的物的電力中長期買賣,用以滿足電力用戶綠色電力消費需求,并供給相應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
9.哪些用戶可以參與綠電買賣?
答:根據國家最新文件請求,全體工商業用戶可根據本身需求參與綠色電力買賣。
10.什么是現貨市場買賣?
答:現貨市場買賣相對于電力中長期買賣,普通指在發用電的前一天開始買賣電力的買賣,包含日前市場(提早一天台灣包養網進行買賣)、實時市場(提早1小時以上進行買賣)。電力現貨市場可以構成分歧地位、分歧時間的價格,促進資源優化設置裝備擺設。
11.什么是電力輔助服務?
答:電力輔助服務是為了維護電力包養網系統的平安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如電壓、頻率、波形等),出正常電能生產、輸送、應用外,由發電企業、電網經營企業和電力用戶供給的服務。電力輔助服務的品種重要包含調峰、調頻、旋轉備用、自動發電把持、無功功率調節、黑啟動服務等。
12.售電公司在市場化買賣中起到什么感化?
答:售電公司是發電公司和用戶的“中間橋梁”,代表用戶在電力批發市場中購得電能,幫助其直面市場的電價波動風險,并應用適當的風險治理東西(如風險轉移、風險對沖等)加以應對,設計價格東西(售電套餐等)引導電力用戶的用電行為,在下降本身購電本錢的同時改良用戶的用電特徵,最終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設置裝備擺設。
13.用戶進市選擇了售電公司,用電期間能否會出現斷電或其他平安性問題?
答:不會。電網、售電公司以及電力用戶每年在參與中長期買賣前,均需求簽署《20XX年浙江電力中長期買賣承諾書》(簡稱“三方協議”)。在三方協議里,各方的權益和義務都會明確,批發用戶的供電仍由當地供電局統一運維無需改建,在不擴容等情況下仍然應用原供電設備與線路用電。
14.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買賣的電量相關請求?
答:根據省發改委發布的《2022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買賣計劃》相關規定,工商業用戶須全電量參與市場買賣。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工商業用戶應參與電力現貨買賣,且現貨買賣量不高于其前三年用電量均勻值的10%,剩余買賣電量為中長期買賣電量。其他工商業用戶買賣電量原則上所有的為中長期買賣電量,此中年度買賣電量原則上不低于其前三年用電量均勻值的70%,其余買賣電量通過月度買賣或(和)現貨買賣實現。
15.用戶選擇電網企業代表購電和選擇售電公司購電有什么區別?答: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表購電任務有關事項的告訴》(發改辦價格〔2021〕809號)請求,未直接甜心花園參與市場買賣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電網企業代表用戶從市場中購電,用戶執行代表購電價格。每月末提早3日在“網上國網”APP公布次月代表購電用戶電價,電網企業代表購電不向用戶收取買賣服務費。用戶若選擇售電公司購電,起首找到合適的售電公司與其協商確定電價套餐和電價執行方法,并簽訂購售電合同。售電公司代表用戶從市場中購電,按規定可收取必定買賣服務費。
16.哪幾種情況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需依照電網企業代表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答: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表購電任務有關事項的告訴》(發改辦價格〔2021〕809號)請求,以下三種情況,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電網企業代表包養app購電價格的1.5倍、輸配電價、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組成:(1)已直接參與市場買賣在無正當來由情況下改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的用戶;(2)擁有燃煤自備電廠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的用戶;(3)暫不克不及直接參與市場買賣的由包養軟體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的高耗能用戶。
17.用戶在買賣平臺注冊過,但沒有實際直接參與市場買賣購電,這次假如選擇代表購電,要執行1.5倍價格嗎?答:依照國家發改委政策文件規定:(1)在買賣平臺注冊過,但沒有實際直接參與市場買賣購電的用戶不需求執行1.5倍價格。(2)在買賣平臺注冊過且實際參與過市場化買賣(包含通過售電公司代表購電)的用戶屬于市場化用戶,由市場化用戶改為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的用戶,應按電網企業代表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18.若何認定用戶為擁有燃煤發電自備電廠的用戶、高耗能行業用戶?答:(1)擁有燃煤發電自備電廠的用戶、高耗能行業用戶以省動力局發布清單為準。(2)省動力局于2021年12月15日公布了浙江省擁有燃煤發電自備電廠的用戶,全省共26家。(3)省動力局于2021年12月16日明確,因當前國家對高耗能行業制訂的相關規定未正式出臺,省動力局無法發布高耗能企業名錄。對高耗能行業的電價等相關政策,待國家政策明確后再另行規定。
19.什么是無正當來由退市用戶?答:用戶有正當來由退市是根據電力市場買賣規則和電力市場買賣當局主管部門認定為準,其余視為無正當來由。
20.若何鑒定能否為兜底用戶?答:根據省發改委《關于做好202包養女人2年度浙江省電力市場化買賣相關任務的告訴》,在規定時間內,已參與電力市場化買賣的用戶(具體以省發改委官網《關于公布2021年度電力直接買賣相關信息的告訴》中公布的用戶清單為準)若未與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在平臺完成綁定操縱,則作為兜底用戶由省動力局推薦名單內的售電公司代表購電。
21.在2021年度電力直接買賣清單內的用戶能否必須和兜底售電公司簽約?答:不是。用戶可以本身選擇售電公司買賣。只包養一個月價錢要在規定時間前未與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簽約的用戶,才會成為兜底用戶。
22.包養妹成為兜底用戶以后還可以另選其他售電公司嗎?答:可以。兜底用戶可選擇延續合同;或自行選擇售電公司參與買賣,屆時兜底售電合同自動掉效。兜底用戶可在買賣執行上月15日18:00前與售電公司確立綁定關系,成為批發用戶。
23.工商業用戶能不克不及既不直接參與市場買賣購電,也不選擇代表購電,而是繼續維持以前的電價用電?答:不克不及,發改價格〔2021〕1439號文件和省發改委文件請求,推動工商業用戶所有的進進電力市場,依照市場價格購電,我省自2021年12月1日起已撤消了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無法繼續執行原來的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24.工商業用戶參與市場化買賣或許代表購電后,電價會不會上漲?答:市場化買賣后電價隨電力市場供需情況高低浮動,能夠漲,也能夠跌。市場化買賣價格或代表購電買賣價格隨電力市場供需情況波動,假如市場買賣價格發生漲跌,工商業用戶電價也會跟著漲跌。
25.電網企業代表購電,與選擇直接參與市場買賣,哪個更劃算?答:電網企業代表購電執行統一的代表購電用戶電價,每月末提早3日在“網上國網”APP公布次月代表購電用戶電價;售電公司代表批發用戶電價由雙方協商確定。兩種方法的價格包養網VIP均由電力市場供需情況決定,哪種方法更劃算無法準確預測。
26.用戶選擇直接參與市場買賣購電,或許選擇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后,后續還能不克不及更改?答:可以。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的工商業用戶,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選擇下一季度起直接參與市場買賣,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相應終止。已直接參與市場買賣的工商業用戶無正當來由退市的,默認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電價由電網企業代表購電買賣價格的1.5倍、輸配電價、當局基金及附加等組成。
27.電價市場化改造后能否還需求執行有序用電?答:為確保電網平安穩定運行,保證社會用電次序,電網企業依照國家發改委《有序用電治理辦法》(發改運行﹝2011﹞832號),以及當地當局部門制訂的有序用電計劃,根據電力供需均衡情況實施有序用電,與用戶能否參與市場沒有關系。
28包養網.今后的其他供電服務,以及電費發票、電費付出有什么變化?答:(1)電網企業無差別地向售電公司及其用戶供給報裝、計量、抄表、維修等各類供電服務。(2)電費發票獲取、電費付出方法等堅持不變。用戶可以繼續通過“網上國網”APP、供電營業廳、第三方代收機構等線上線下服務渠道交納電費。用戶若對電量、電價和電費有疑問,可以通過95598供電服務熱線、當地供電營業廳進行咨詢。(3)電力客戶可在“網上國網”APP獲取每月電費清單。
29.買賣的方法有哪幾種?答:買賣方法重要有雙邊協商買賣、集中競價買賣、掛牌買賣。
30.什么是雙邊協商買賣?答:雙邊協商買賣是指市場主體之間自立協商達成初步買賣意向,通過電力買賣平臺由一方提交電量、電價,經另一方確認后構成的買賣。
31.什么是集中競價買賣?答:集中競價買賣是指市場主體通過電力買賣平臺申報電量、電價,電力買賣平臺匯總后依照邊際統一出清方法進行出清構成買賣結果。集中競價將售方報價由低到高排序,購方報價由高到低排序,當售方報價等于購方報價時,即為邊際出清價格。
32.什么是掛牌買賣?答:掛牌買賣是指市場主體通過電力買賣平臺將需求出售或購買的電量和價格等信息對外發布要約(掛牌),由接收該要約的另一方市場主體往摘牌以達成買賣。
市場化電價電費
1.電力市場化改造后,工商業用戶電價有哪幾部門構成?答:(1)根據《2022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買賣計劃》(浙發改動力〔2021〕426號 )明確,直接參與市場買賣的工商用戶用電價格由直接買賣價格(含輔助服務價格、本錢補償等)、輸配電價(含線損和穿插補貼)們對比鮮明的表演創造了充足的戲劇性。連續幾天沒有、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等組成。(2)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用戶電價由代表購電買賣價格(含均勻上網電價、分攤價格或分送朋友收益折價等)、輸配電價(含線損及政策穿插補貼)、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等組成。(3)兜底用戶電價由兜底購電價格、輸配電價包養一個月價錢(含線損及穿插補貼)、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組成。(4)市場化改造后,工商業用戶繼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力調電費和基礎電費等計算方式不變。
2.代表購電買賣價格是若何構成的?答:代表購電買賣價格是根據電力市場買賣情況,依照當局規定的方法計算構成。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用戶電價由代表購電買賣價格(含均勻上網電價、分攤價格或分送朋友收益折價等)+輸配電價(含線損及政策穿插補貼)+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等組成。電網企業代表購電不向用戶收取任何代表價格。電網企業會在每月末3日前,通過網上國網App、供電營業廳等線上線下服務渠道,公布下一結算周期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用戶的電價程度及構成。
3.月底前公布的代表購電用戶電價是用來計算當月電量嗎?答:電網企業應按月測算代表用戶電價,于每月底前3日公布次月的代表購電用戶電價等相關信息,并用于結算公布后應用的電量。好比12月27日公布的購電價格,那么1月應用的電量就以該價格結算,1月31日24時抄表、2月初發行電費。
4.代表購電買賣價格中的均勻上網電價是什么?答:均勻上網電價是指各類發電企業供給電能的均勻結算價格,發電企業類型重要包含燃煤、燃氣、燃油、水電、核電、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依照國家發改委政策規定,電網企業應順次采購低價保證性電源、其他優先發電電源,缺乏部門通過市場化方法采購。)
5.什么是輸配電價?以及輸配電價執行標準?輸配電價中的政策性穿插補貼是什么?答:(1)輸配電價:是電網公司的輸配電價格;(2)執行標準:按當局價格主管部門審定的分電壓等級、分用戶類別輸配電價標準執行;(3)輸配電價是由當局價格主管部門審定的,為了堅持居平易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由工商業電價補貼居平易近、農業電價。
6.什么是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當局性基金及附加執行標準?答:(1)定義:當局性基金及附加按當局審定標準執行,今朝重要包含嚴重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年夜中型水庫移平易近后期攙扶資金、可再生動力電價附加等。(2)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繳納范圍:無論是直接參與市場化買賣用戶還是代表購電用戶,在付出電費時都需求交納當局性基金及附加。(3)執行標準:國家電網公司嚴格依照當局相關部門請求代征當局性基金及附加,并及時上繳中心或處所。
7.輔助服務價格是什么?答:輔助服務價格是為了維護電網平安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由發電企業、具備需求側響應才能的電力用戶、獨立輔助服務供給商等供給的調頻、調峰、備用等輔助性服務所產生的本錢價格。輔助服務價格由享用輔助服務的電力用戶分攤,由輔助服務供給者分送朋友。分攤方法依照當局請求執行。
8.代表購電買賣價格中的輔助服務價格是代表購電的服務費嗎?答:代表購電買賣價格中的輔助服務價格不是代表包養app購電服務價格,電網企業代表購電不收取服務費。
9.代表購電輔助服務價格折合度電程度是什么?答:針對代表購電用戶,輔助服務價格是直接折合到代表購電買賣價格中,即輔助服務價格折合度電程度。
10.代表購電的工商業用戶,電價是一樣的嗎?答:統一用電類別、統一電壓等級電網企業代表購電用戶執行統一的代表購電買賣價格,電價標準一樣。
11.我省電力市場上的售電公司有哪些主流批發套餐?答:(1)直接分紅形式: 售電公司不供給固定的購電價格,而是與用戶約定利潤空間的分紅比例,即:合同電價=電網代表購電價-合同約定分紅比例*利潤空間(2)固定服務費形式:用戶每月根據月度實際用電量,付出給售電公司度電代表服務費,即:用戶電價 =售電公司在批發市場買賣價格+代表服務費(3)固定價差形式:普通是在電網公司代表購電價基礎上給予用戶固定電價優惠,即:合同電價=電網代表購電價-固定電價(4)固定電價形式:售電公司與用戶約定固定電價,后續就按該固定電價結算,該電價與市場出清電價不掛鉤。
12.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或代表購電后,還執行分時電價嗎?
答:根據發改價格〔2021〕1439號文件請求,繼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年夜工業分時方法仍按《省發展改造委關于進一個步驟完美我省分時電價政策有事項的告訴》(浙發改價格〔2021〕341號)文件請求執行:
(1)年夜工業用電分時電價時段劃分:尖峰時段:9:00-11:00、15:00-17:00;岑嶺時段:8:00-9:00、13:00-15:00、17:00-22:00;低谷時段:11:00-13:00、22:00-越日8:00。1月、包養情婦7月、8月、12月的13:00-15:00,增設為尖峰時段,執行尖峰電價。7、8月,年夜工業岑嶺電價在平時(非7、8月)電價基礎上相應進步2分,低谷電價在平時(非7、8月)電價基礎上相應下降2分。
包養女人(2)普通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分時電價時段劃分:尖峰時段:19:00-21:00;岑嶺時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時段:11:00-13:00、22:00-越日8:00。
13.選擇直接參與市場后,電費交納方法有沒有變化?答:交費方法沒有變化,用戶可以繼續通過營業廳、網上國網App、第三方代收機構等線上線下服務渠道交納電費。
14.市場化用戶能否可以撤消分次結算?答:用戶直接參與市場買賣或許由電網代表購電后,電費結算周期仍按原供用電合同執行,是以分次結算不克不及撤消。
15.綠電用戶結算規則?答:省內綠電買賣:綠色電力買賣電量用戶側在合同執行期內優先結算,合同結完為止。
16.定量定比客戶電價若何計算?答:定量定比計算規則不變,居平易近、農業部門按目錄電價執行,工商業電價部門按市場化價格結算。
17.用電誤差是什么?答:用電誤差=用戶結算電量(實際用電量)-用戶買賣電量(後期購買量)用電量正誤差,說明用的多買的少;假如是負誤差,就是用的少買的多。
18.售電公司與批發用戶的誤差考察若何執行?答:根據《浙江省電力中長期規則(2021年修訂版)》請求,實際用電量與當月合同電量的誤差,納進買賣合同誤差價格。此中,售電公司批發市場中的買賣合同誤差價格由電力買賣機構根據供給;批發用戶買賣合同誤差價格由其簽約的售電公司出具結算價格信息,經批發用戶確認后,供給給電網企業進行結算。根據《省動力局關于進一個步驟優化當前我省電力中長期買賣有關任務的告訴》,為下降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影響,根據售電公司已供給的2022年3、4月份批發用戶結算依據中列明的金額對批發用戶的誤差考察價格進行減免。鼓勵售電公司免去批發用戶誤差考察價格,助力企業紓困減負。
19.浙江的誤差考察規則是什么?答:(1)免誤差考察范圍: -5%—5% ,例如:用戶合同申報電量100萬千瓦時,實際用電量在95—105萬千瓦時之間免誤差考察。(2)超越或缺乏部門電量:l 誤差在第一檔:±10%按浙江當期燃煤機組標桿電價(415.3元/兆瓦時)的5%征收誤差調整價格。l 誤差在第二檔:±20%按浙江當期燃煤機組標桿電價(415.3元/兆瓦時)的10%征收誤差調整價格。(3)售電公司與其代表的電力用戶的買賣合同誤差價格,由售電公司根據與電力用戶的購售電合同約定進行結算。
20.誤差電費有哪些影響原因?答:誤差電費影響原因重要包括電量預測誤差、發電側電源結構變化誤差、省內非燃煤電廠未按計劃調度誤差。
21.什么是超用電量,超用電量若何結算的?答:當批發用戶和售電公司的當月實際用電量年夜于合同電量時,稱之為超用電量,合同電量會依照合同價格進行結算,超合同電量部門按當地比來一次、最短周期的場內集中競價出清價格進行結算。批發用戶依照合同規定進行結算。
22.用戶咨詢為什么他與售電公司約定的分時電價與最后結算的電價紛歧致?答:根據省發改委發布的《浙江省電力中長期買賣規則(2021年修訂版)》、《省動力局關于進一個步驟優化當前我省電力中長期買賣有關任務的告訴》請求,售電公司反饋的批發用戶結算依據不合適分時浮動比例請求的,電網企業按規定拆分,以拆分后的結算依據計算批發用戶應收電費。是以會出現售電公司約定的分時電價與最后結算的電價紛歧致的情況。
23.兜底售電公司和通俗售電公司的市場買賣價格有何區別?答:兜底用戶電價由兜底購電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及穿插補貼)、當局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此中兜底購電價格由兜底售電公司各類電量采購來源的加權均包養金額勻價格,綜合後期清理價格及分攤價格或分送朋友收益折價確定。通俗售電公司通過雙邊協商、集包養中競價、掛牌等買賣方法構成批發市場買賣價格,與批發用戶簽訂購售電合同,約定批發市場買賣價格。
24.什么是新動力發電企業補貼價格和自然氣發電容量電費(以下簡稱補貼和容量電費)?答:根據《浙江省物價局關于我省自然氣發電機組試行兩部制包養網比較電價的告訴》(浙價資〔2015〕135號)文件,我省自然氣發電機組試行兩部包養網制電價(電量電價和容量電價),容量電價產生的電費為自然氣容量電費。根據《浙江省國民當局關于進一個步驟加速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安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我省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再補貼0.1元/千瓦時,新動力發電企業補貼價格重要是指該部門補貼產生的價格。
25.為什么需求收補貼和容量電費?有什么依據?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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